****关于**市**区临港工业区**综合办公楼、六个加工车间及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9日 20:12
**省****
公 告
(2024)辽0602执恢119号
****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com/机构名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市**区临港工业区**综合办公楼(**市房权证字第201****501411号);**市**区临港工业区** 1 号加工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500911 号);**市**区临港工业区** 2 号加工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903811号);**市**区临港工业区** 3 号加工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904111号);**市**区良港街10-4号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003411号);**市**区良港街10-5号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003711号);**市**区良港街10-6号车间(**市房权证字第201****607611号)上述建筑及附属设施;临港工业区**工业用地**国用(2010)第****000014号土地使用权。起拍价****2340.8元,保证金****000元,竞价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5-****219,杨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实物以看样为准,务必亲自看样。本案不对涉案标的物质量做任何承诺。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自行至扣押场地领取标的物。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六个车间内的机器设备也是本案申请执行人的抵押物,暂时无法腾退,竞买人可与本案申请执****银行****公司自行协商腾退事宜。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9日10****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建行****支行,账号:623********000895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229586。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5-****219,杨法官
监督电话:0415-****162 /****监察室
联系地址:****
网址: http://sifa.****.com/
二0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