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创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E膜、500吨塑料塞头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525345 | 建设单位法人:方闯 |
方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苍** |
**省**市苍**钱库镇龙金大道以东、****彩印厂南侧地块(******公司第一车间一楼、三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0吨PE膜、500吨塑料塞头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苍** 钱库镇龙金大道以东、****彩印厂南侧地块(******公司第一车间一楼、三楼) |
经度:120.564589 纬度: 27.4764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温环苍建〔202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9-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5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5253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27MA2J884Q1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27MA2J884Q10 | 竣工时间:2022-08-16 |
2022-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9-06 |
2023-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hengbang.****.cn/ZB/index.php/list/3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0吨PE膜、500吨塑料塞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吨PE膜、500吨塑料塞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投料、吹膜:直接将PE颗粒通过真空吸料送入吹膜机内进行加热高温熔融、吹膜成型(熔融温度控制在150-180℃左右,熔融温度低于塑料粒子(350℃)的热解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中塑料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2)注塑:PE和PP颗粒通过真空吸料送入注塑机内进行加热高温熔融、注塑成型(熔融温度控制在150-180℃左右,熔融温度低于塑料粒子(350℃和430℃)的热解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中塑料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3)分切:吹膜后的塑料膜进行分切。 4)破碎:项目不合格塑料膜和塑料塞头使用破碎机破碎成粒后进行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吹膜:直接将PE颗粒通过真空吸料送入吹膜机内进行加热高温熔融、吹膜成型(熔融温度控制在150-180℃左右,熔融温度低于塑料粒子(350℃)的热解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中塑料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2)注塑:PE和PP颗粒通过真空吸料送入注塑机内进行加热高温熔融、注塑成型(熔融温度控制在150-180℃左右,熔融温度低于塑料粒子(350℃和430℃)的热解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中塑料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3)分切:吹膜后的塑料膜进行分切。 4)破碎:项目不合格塑料膜和塑料塞头使用破碎机破碎成粒后进行回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注塑废气、吹膜废气:在吹膜机和注塑机的熔融挤出口上方设置高效集气罩,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投料粉尘、拌料粉尘、破碎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设置生产设备封闭式专用车间,车间设置有效隔音层,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注塑废气、吹膜废气:项目已在注塑、吹膜工序上设置集气装置,注塑废气、吹膜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投料粉尘、拌料粉尘、破碎粉尘:项目已定期清理收集。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废滤网、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废滤网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和****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04 | 0.012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52 | 0.006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5 | 0.0006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84 | 0.157 | 0 | 0 | 0.098 | 0.09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 | 有组织废气中注塑、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标准 | 注塑废气、吹膜废气:项目已在注塑、吹膜工序上设置集气装置,注塑废气、吹膜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投料粉尘、拌料粉尘、破碎粉尘:项目已定期清理收集。 | 项目净化后有组织废气中注塑、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东北侧与其他企业紧邻,不符合检测条件,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注塑机、吹膜机 | 厂界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 项目厂界东北侧与其他企业紧邻,不符合检测条件,厂界西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厂界东南侧、西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各类固废须妥善处置或利用。边角料和残次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利用;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废滤网、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废滤网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和****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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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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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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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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