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其他食品 需求描述 本分包已采购成功,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 ¥870.90 | 1(批) | ¥870.90 |
目录: 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 需求描述 详见包二服务范围 | ¥1,124.40 | 1(批) | ¥1,124.40 |
目录: 乳制品 需求描述 详见包三服务范围 | ¥456.50 | 1(批) | ¥456.50 |
目录: 文具 需求描述 详见包四服务范围 | ¥736.00 | 1(批) | ¥736.00 |
目录: 方便食品 需求描述 详见包五服务范围 | ¥1,286.60 | 1(批) | ¥1,286.60 |
目录: 饮料 需求描述 详见包六服务范围 | ¥577.00 | 1(批) | ¥577.00 |
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必须一致。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销售。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竞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采规定、合同约定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甚至因原材料原因造成了食物安全事件,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货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本项目采购将设置单价及合价最高限价。
2.供应商的各项报价单价和合价均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各项数量均按“1”计取。
4.每批次供货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且结算数量不得高于采购人订单数量。
5.供应商所报的竞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及供货、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含上下车、二次转运等)、仓储费、粗加工服务费,防疫费、售后服务费及各种税费等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风险、费用和支出以及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此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和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送检(检测部门为国家权威机构),若不合格供应商承担所供物资的送检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