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朝阳市﹒北票市]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市﹒**市]****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教学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教学楼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润兴****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院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集团有限公司 | 冯宪达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辽221****11150 | 99.200000% | 426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90.9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市金****公司 | ****集团****公司;****设计院****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冯宪达 | 褚建辉 | 李金戈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冯宪达 | 周琳 | 李金戈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杨琳 | 贠子兰 | 陶明达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辽221****11150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辽221********05412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辽221****85752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223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0309 | 一级注册建筑师;199****0463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50 | 辽221****08235 | 辽221****85752 | ||||||||
投标报价 | 99.200000% | 98.000000% | 99.500000% | ||||||||
工程工期 | 426日历天 | 426日历天 | 42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91 | 85.6 | 81.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市金****公司 | ****集团****公司;****设计院****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工期:2024年9月30日开工至2025年11月30日竣工,426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设计费报价:1.****,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531600.00元。2.******公司,联合体单位(**市金****公司)设计费报价:514608.50元。3.****集团****公司,联合体单****设计院****公司)设计费报价:524400.00元。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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