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对**县2018年第二批次地块九建设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县2018年第二批次地块九建设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地址:**县2018年第二批次地块九建设用地项目位于张纪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7786°,北纬41.70927°,地块总面积为20557.00m2(30.84亩),原为柴家村农用地。地块四至:**内部路,南至围墙,西至内部路,****幼儿园。
委托单位:****
调查单位:******公司(联系人:才利民130****6661)
根据《****环境局****分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征询环保意见的回复函》可知,调查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土地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长满荒草,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不曾涉及农作物种植、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活动,不曾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和危险废物的处理,未曾发生管线、沟渠泄漏等情况。地块内未发现土壤污染迹象。
(2)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为空地、****幼儿园,未发现土壤存在污染迹象。
(3)经调查分析,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敏感目标为惠风苑、自强苑、敬业苑、法治苑、厚福苑、友善苑、****中心、幼儿园、综合楼、石盖梁村、卫生院等;1km范围内历史及目****发电站、供水厂、热力站、****处理厂、生活垃圾转运站。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对周边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及产排污分析,上述企业在运营期间不会对本地块土壤造成污染。
本次调查地块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受周围环境及地块使用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