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2024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贵单位参加。
1、招标编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货物一览表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策,依法经营,具有质量保证、保供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为减水剂合成生产商,投标时需提供母液合成设备的清单,生产基地厂房合法使用证明材料(自有或租赁)。
3.3 投标人(包括投标方关联企业或股东)在****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的相关项目业务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诉讼事件及保供、服务等不良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8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购买地点:****(**区南门街二号春霭小区一号楼101);购买时间:2024年 09 月 20 日至2024年 09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售价:每份询价文件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且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 09 月 29日14:30-15: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09 月 29 日15:00,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递交到:****交易中心****中心(**市**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询价文件,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24年 09 月 26 日17:00之前, 以传真****公司邮箱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联系。
8、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市**区**街道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0597-****5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南门街二号春霭小区一号楼101
邮 编:364100
电话(传真):151****4475
联 系 人:詹先生
2024年 09 月 20 日
附件:
二、货物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规格 | 总需求量(吨) | 预算单价(含税13%) | 最高预算金额(含税13%) | 保证金 | 备注 |
1 | 2024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 | 聚羧酸减水剂 | 缓凝型高效减水剂 | 700 | 1250元/吨 | 875000元 | 8000元 | 以实际发量为准。 |
注:
1.表中货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货款结算以实际签收的合格供应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的调整或与暂定数量不符向招标人主张索赔补偿或调整。最终以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2.表中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材料费、税费、生产、运输、装卸、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验收及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如果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