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2001-3 | ****分局2024年监督性、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C包) | **** | 39.95元 |
一 、 项目编号: ****2001-3
二 、 项目名称: ****分局 2024年监督性、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C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区开越路 190号
中标(成交)金额: 监测项目单价按《**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标准指导意见》中收费标准的 39.95%执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分局 2024年监督性、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C包) 服务范围: 对本项目委托的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排污口在线设备、厂界无组织排放、地下水、土壤、环境等开展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依据执行的标准、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和执法部门具体要求等确定监测项目。 VOCS企业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根据已出台的VOCS排放标准确定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没有特别指出的按照以下要求监测:废水每个点位采样四次;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每个点位采样三次;土壤采样一次;垃圾焚烧有组织废气每季度采样一次,二噁英类污染物全年至少监测一次;废气比对颗粒物采样三次、烟气采样六次,废水比对采样三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监测任务通知后,必须能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监测工作。 (2)样品的采集、现场测定与处置、保存、运输、样品分析、监测频次等应符合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样品的时效性。 (3)数据整理及出具监测报告自每个排放口现场监测结束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交付采购人(废水监测涉及到生化需氧量项目和土壤监测项目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及时出具监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监测任务。 服务标准:同服务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 慧 萍、杨 懿 、刘 丹 、李 中 兴 、魏然(甲方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双方协商收取代理费 28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广场 B座六层)
联系方式: 王芳 0315-****571
名 称:****
地 址:****广场 B座8层801
联系方式:马辉 0315-****360
项目联系人: 马辉
电 话: 0315-****360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