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三胜村新四军东进抗日第一枪尾厅多媒体交互系统及设备采购
采购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9月18日
三胜村新四军东进抗日第一枪尾厅多媒体交互系统及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地址: **省**市高新区**路191号二号厂房西北角二层
中标(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12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银屏镇三胜村
联系人:郭书记
电话:152****90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西路469号
联系人:安工
电话:151****861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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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