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王卜庄镇大吴庄村西洼地38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大吴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市****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西洼地3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期内,承包方所购置的一切设备、财产、水利设施**市**********社不做接收,承包方的一切费用开支和其他事宜均与**市**********社无关,上级部门所征缴的供排水费由承包方承担。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在承包期内,耕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归承包方所有。 4、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种植农作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不得撂荒,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对水点房屋负责保护和修缮。 7、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市**********社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市**********社所有。 8、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9、承包方需预交履行合同保证金3万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有违约行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归**市**********社所有,履行合同保证金在最后一年承包费中扣除。 10、承包地内义地允许个人埋葬。 1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①擅自将承包地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②未经**市**********社同意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力下降的; ③利用承包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12、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承包合同**市**********社、承包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市**********社、承包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市**********社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1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市**********社、承包方共同协商解决。 | ||
受让方条件 | 仅限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交易所网站下载并填写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209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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