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20 16:14
生成日期:2024-09-20
发文字号:龙政综〔2024〕166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政府关于**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以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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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政府组织编制了《**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以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局反馈。
一、位置:**区海澄镇山后村。
二、用地面积:8.1734公顷。
三、公示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
四、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局(通讯地址:**省**区石码街道**路61号,邮编:363199,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6-****362,传真:0596-****658)。
附件:1.**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以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以东片区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
以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新常态下,**区秉承公共利益优先、用地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及《******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以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海澄镇山后村,共1个村;不****开发区。《本方案》片区东侧靠近刘坑路,****广场,西****酒店,北侧靠近**大道。
三、项目必要性
《本方案》成片开发位于**区海澄镇,通过本次成片开发,有利于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有利于完善区域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利于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用途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8.1734公顷,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含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以及公园绿地,合计3.9559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8.4%,符合《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
五、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坚持做**市体量,形成组团发展新高地”的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土地。
六、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次成片开发通过征收村民集体土地,整合现有国有土地,合理规划用地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空间布局,有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经济效益:随着成片开发项目的推进与建设,整个成片开发范围内将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的利用率,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片区内项目****政府的财政税收,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惠及当地居民。
(三)社会效益:通过本次成片开发,有利于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还将带动成片开发片区及周边的社会经济发展。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满足环保相关要求,确保周边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对施工过程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治理,使各类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消除或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规定的标准,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要求。
附件2
**市**区海澄镇**大道以南观海路
以东片区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 2024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