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910****审批局)
通讯地址:**县府前街330****审批局
邮政编码:0741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万平方米夹层玻璃建设项目 | **省**市**县经王村镇吴各庄村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县王村镇吴各庄村小康路39号C区,******公司厂区内。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购置中空玻璃生产线、夹层玻璃生产线、丁基涂布机、钢化炉、双组份半自动打胶机、磨边机等2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万平方米夹层玻璃。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 废气:铝条涂胶工序、封胶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夹层玻璃加热压合工序生产非甲烷总烃,加热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措施。废水:项目设有二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产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废玻璃、废铝条、废胶片、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均收集后均外售处置;废胶桶由厂家回收;废胶桶内衬袋、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