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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架空绝缘导线、计量箱、低压电缆分接箱)框架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41)
****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架空绝缘导线、计量箱、低压电缆分接箱)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4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5日17:00止。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交货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最终得分 |
1-1 | 架空绝缘导线 | **** | 9448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一 | 81.76 |
******公司 | 9335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 78.29 | ||
****公司 | 92015.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 77.50 | ||
1-2 | 架空绝缘导线 | ****公司 | 93919.7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一 | 78.83 |
******公司 | 9335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 78.09 | ||
****公司 | 92015.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 77.32 | ||
1-3 | 架空绝缘导线 | ****公司 | 937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供应商框架期限内执行合同金额未达到承诺预估分配金额70%的,应当通过**协议有效期限6个月予以兑现,**期届满后仍未达到预估分配金额70%的,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若框架期限未满,但某一标段中标人供货合同金额达到承诺预估分配金额的110%时,该中标人框架协议执行完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一 | 78.18 |
******公司 | 9335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 77.94 | ||
**市****公司 | 93760.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 77.30 |
1-1标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公司 | 资格不符 |
3 | ****公司 | 资格不符 |
4 | ****公司 | 资格不符 |
5 | 中天****公司 | 资格不符 |
1-2标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公司 | 资格不符 |
3 | ****公司 | 资格不符 |
4 | ****公司 | 资格不符 |
5 | 中天****公司 | 资格不符 |
6 | ****公司 | 格式内容 |
1-3标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公司 | 资格不符 |
3 | ****公司 | 资格不符 |
4 | ****公司 | 资格不符 |
5 | 中天****公司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地址:**市锡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0479-****3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大川、赵剑飞、勿日嘎
联系电话:0471-****766
邮箱: ****@163.com
监督机构:****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