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溪10井气液分输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川中油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19952N | 建设单位法人:贾静 |
舒一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新区香林南路17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磨溪10井气液分输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西眉镇高坡村 |
经度:105.****9167 纬度: 30.****94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9 |
遂环评函〔2023〕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72.03 |
18 | 运营单位名称:****川中油气矿 |
915********8199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4-05-10 |
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012sz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原料气集输(气液混输)规模80×104m3/d增加到集输(气液分输)规模150×104m3/d(增加量87.5%)。新增1套DN800×4000的气液分离器、新增2套50m3气田水罐、新增1套1000m3/d气田水闪蒸气吸收装置、新增1套DN100×1500放散管、配套的辅助设施等。改造后磨溪10井原料气采气规模40~80×104m3/d不变,原料气集输(气液分输)设计规模150×104m3/d。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气集输(气液混输)规模80×104m3/d增加到集输(气液分输)规模150×104m3/d(增加量87.5%)。新增1套DN800×4000的气液分离器、新增2套50m3气田水罐、新增1套1000m3/d气田水闪蒸气吸收装置、新增1套DN100×1500放散管、配套的辅助设施等。改造后磨溪10井原料气采气规模40~80×104m3/d不变,原料气集输(气液分输)设计规模150×104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井站集气管线采用气液混输工艺,现改为气液分输工艺。井口采出气经分离计量后,气相接入已建清管发送装置,后通过已建原料气管线输送至下游西眉清管站后最后达到龙王庙处理后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磨溪10井进站设置清管收球装置接收磨溪008-12-X1井和磨溪12井来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计量后,天然气T接磨溪10井气液分离的采出气后,输送至西眉清管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磨溪10井进站设置清管收球装置接收磨溪008-12-X1井和磨溪12井来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计量后,天然气T接磨溪10井气液分离的采出气后,输送至西眉清管站,气田水存储在气田水罐内,****总站,****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由罐车转移至磨206井,再通过气田水管道转输至下游回注站进行回注处理。闪蒸气经闪蒸汽吸收装置脱硫后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磨溪10井进站设置清管收球装置接收磨溪008-12-X1井和磨溪12井来气,经气液分离器分离计量后,天然气T接磨溪10井气液分离的采出气后,输送至西眉清管站,气田水存储在气田水罐内,由罐车转移至磨206井,再通过气田水管道转输至下游回注站进行回注处理。闪蒸气经闪蒸汽吸收装置脱硫后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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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脱硫装置脱硫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脱硫装置脱硫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期间,装置排气筒内部气量过小,无法开展烟气采样。因此,本次验收开展厂界无组织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空压机橇采取隔声罩进行降噪隔音处理,并采取减振措施。其他泵橇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空压机已安装隔声罩,其他设备及采取基础减振 | 磨溪10井站厂界四周及最近居民点处噪声。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源头控制措施:定期对废水罐及其围堰区的渗漏情况进行检查;(2)分区防控措施:设置气田水水罐区、闪蒸气吸收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3)跟踪监测:应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磨溪10井站场地附近设监控点1个;(4)应急响应措施:制定一套详细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加强气田水管理,保持气田水的高频率转移,减少气田水水罐的废水储存量。 | (1)源头控制措施:定期对废水罐及其围堰区的渗漏情况进行检查;(2)分区防控措施:设置气田水水罐区、闪蒸气吸收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3)跟踪监测:已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在磨溪10井站场地附近设监控点1个;(4)已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气田水管理,保持气田水的高频率转移,减少气田水水罐的废水储存量。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气田水罐沉渣定期清理桶装收集,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硫磺滤饼通过硫磺槽密闭收集,定期拉运到磨溪天然气净化二厂进行利用处理,最终生成硫磺产品。 | 本项目产生硫黄滤饼压入硫黄收集槽,暂存于脱硫装置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拉运到磨溪天然气净化二厂进行利用处理。设备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气田水罐沉渣验收阶段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交磨溪项目部统一处理,未外排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生态功能。服务期满后,气井停采后应按《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规范进行封井作业,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保护和巡查、监控。除在井口周围设置围墙外,其余占地全部进行土地生态功能的恢复。 | 已落实。已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天然气泄漏、气田水罐泄漏、废水运输等造成的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防止因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 | 已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磨溪10井已建自控系统、通信系统等辅助工程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设施。分离液、****处理厂达标外排或者依托回注井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站内已建完善的自控系统、通信系统等辅助工程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设施。分离气田水进入气田水罐暂存,****总站,****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由罐车转移至磨206井,再通过气田水管道转输至下游回注站进行回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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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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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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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生态功能。服务期满后,气井停采后应按《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规范进行封井作业,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保护和巡查、监控。除在井口周围设置围墙外,其余占地全部进行土地生态功能的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项目处于运营期,运营期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待服务期满后,气井停采后将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封井作业,并除在井口周围设置围墙外,其余占地全部进行土地生态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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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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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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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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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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