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京能联合(****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000MAA97MEX0T | 建设单位法人:王若涛 |
陈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省**市嘉积镇万泉河路椰海**4号楼501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京能**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4 |
海环函〔2023〕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000 |
340 | 运营单位名称:京能**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
****0000MAA97MEX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勘察院 |
914********978055B | 验收监测单位:****勘察院 |
914********978055B | 竣工时间:2024-05-05 |
2024-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5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zj.****.cn/gdshgydzjfshjjczx/tzgg/content/mpost_****65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性质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建设****142m2光伏阵列区,容量为100MW,采用单晶硅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 2、**110kV光伏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00MVA,采用户外布置,配备有35kV配电室、继电保护室、水泵房、事故油池、危废间、仓库及消防水池等; 3、**110kV单回架空线路(光伏升压站~塔洋站),路径长约1×6.6km。 4、220kV塔洋站110kV出线侧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5、建设简易型光伏蔬菜大棚和标准示范光伏温室。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876671m2光伏阵列区,容量为100MW,采用单晶硅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 2、**110kV光伏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00MVA,采用户外布置,配备有35kV配电室、继电保护室、水泵房、事故油池、危废间、仓库及消防水池等; 3、**110kV单回架空线路(光伏升压站~塔洋站),路径长约1×6.53km。 4、220kV塔洋站110kV出线侧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5、建设简易型光伏蔬菜大棚和标准示范光伏温室。 |
规模因为征地困难原因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能-光伏阵列-汇流-逆变器-箱变-升压站-送出线路-变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阵列-汇流-逆变器-箱变-升压站-送出线路-变电站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较好地遵守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建设及运营期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
无变化,已按要求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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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回用、不外排 | 已建成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 | 建成 | 未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消音、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级标准 | 减振、消音、隔声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后期项目产生的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应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依托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后期项目产生的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升压站内设有危废暂存间,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暂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落实临时堆土场截流沟及加盖帆布等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季作业,落实施工区四周设置排洪沟、沉降池及挡土墙等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砍伐或损坏租地范围之外的林木,将可利用的植物进行移植,用于道路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时,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尽可能减少对地貌扰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加强施工营地管理。落实施工结束后撒播草籽绿化措施,加强绿化草地维护,确保项目区域绿化率。 | 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没有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用地,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和绿化恢复措施有效,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生态保护措施要求。 |
表7 风险设施
1 | 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设置危废间,做好防渗防漏,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箱变下方设置贮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对应变压器最大油量的100%。建立日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落实事故油池防渗措施,落实各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要求,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定期进行电路检查,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 升压站内设置有24m3事故油池,变压器油量约为19t,体积为21.2m3,有效容积能满足变压器最大油量的100%,并且已落实事故油池防渗措施,防渗等级达到P6;升压站内设置有危废间,箱变下方设置有事故油池,体积为4m3;建设单位已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3,建设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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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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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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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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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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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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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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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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