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潼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县潼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潼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人工湿地0.3平方公里;清理河道淤泥4万立方米;建设生态护岸3 公里,生态隔离带0.1平方公里,生态沟渠15公里,增设检查井、沉砂池、防护栏等附属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73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时间)。
2.4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规范设计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包含水利的综合性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包含水利的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1 00:00至 2024-09-25 23:59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http://ggz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16 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绵****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本项目开标****交易中心大厅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镇青岭村七社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16-****18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玉沙路157号临街楼6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江老师
电 话:0816-****77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9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