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已****管理局以《关于变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西审管(投资)函字〔2024〕10号批准建设,****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811.0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吉强镇沙洼村、前咀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批复邻近项目区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737亩,其中吉强镇沙洼村片区1798亩、吉强镇前咀村片区2939亩。田块整治工程整治田块总面积4737亩,梯田坡度在2-6°范围内,田面宽度为25-40米,梯田坡度在6-15°范围内,田面宽度为15-25米,梯田坡度在15-25°范围内,田面宽度为 10-15米;修筑田埂占地面积为155.78亩(长188.82公里), 田埂高30厘米、顶宽25厘米、底宽55厘米。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机深耕+旋耕4396亩,亩均增施有机肥280千克。田间道路工程**4米宽田间道1.837公里,铺设砂砾石路面宽3米、厚10厘米,**3米宽素土生产路40.86公里;配套错车道2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在田间道一侧布置防护林带,栽植云杉43株。自来水管道改线维修工程改建维修φ32-φ63PE自来水管线4.05公里,配套阀门井2座。线杆复位工程迁移线杆103根。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两个标段,分别为:
**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一标段
**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邮 编:756200
联 系 人:高旌伸
电 话:0954-****9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文化西街(外贸小区对面)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陈晓蓉
电 话:181****5120
****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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