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绩高铁宁国桃花园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61341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卫国 |
胡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宝城路16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花园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4 |
宣环评〔202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128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6134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疆****公司 |
****0100MA34710H63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913********518879H | 竣工时间:2024-06-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ahxc/gb/bsyxxgk/qt/****0827/068********827****000002.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河沥500kV变电站220kV桃花园牵引站间隔扩建工程 河沥变220kV侧本期扩建1个桃花园牵引站出线间隔。 ②河沥~桃花园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20km,其中双回路段路径长约1.8km,单回路段路径长约18.2km。 ③夏霖(宁四)~桃花园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20.3km,单回路。 | 实际建设情况:①河沥500kV变电站220kV桃花园牵引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个燕冲牵引站①出线间隔(南起第三出线间隔)。 ②**河沥~桃花园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220kV架空线路路径全长19.454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1.538km,单回线路路径长17.916km。 ③**夏霖(宁四)~桃花园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 **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9.870km。 注:①220kV桃花园牵引站现运行名称为220kV燕冲牵引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批复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架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严实;及时复耕、****绿化处理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车辆、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本工程输电线路一档跨越方式穿越2018年已发布的**-天目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2次,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跨越红线总长度约为0.6632km,****自然保护区,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工程保护、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以及加强保护补偿监管等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割草等行为,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2)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内表土进行剥离,与开挖的土石方分别堆放,并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 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3)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 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4)在林地区域,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林木的方案; 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林木,避免砍伐通道; 在山地、丘陵等地形起伏区域,采用长短腿杆塔的方案; 长短腿杆塔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按照不破坏或尽量少破坏原状地貌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水土流失; 大跨越段采用无人机等展放线,尽量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 (5)动物保护 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尽量避开繁殖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等需远离可能存在的动物栖息的巢穴,加强保护野生动物; (6)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 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禁止施工人员进入; 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固废禁止排入生态保护红线;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开挖的土方,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 根据需要设置护坡和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 对塔基区、施工临时道路区、牵张场区采取临时彩条布苫盖、临时排水沟、铺设钢板等临时措施;生态保护区域附近施工时采用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据调查:经2021年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本项目仅一档跨越**-天目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次,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跨越红线总长度为5m,****自然保护区,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塔基四周植被恢复情况良好。220kV架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已就近回填;临时占地已经复耕、绿化处理。施工时,现场严格控制了施工车辆及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施工时,已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没有随意砍伐灌木、割草等行为;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和机械严格在规定区域范围内活动和行驶;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均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没有外排或丢弃。 (2)表土保护 施工期间合理规划了施工便道,对于施工机械及车辆均有固定行车路线。并未对周围地表和植被产生破坏;临时占地内表土剥离后的土和开挖土石方已分别堆放并苫盖; 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已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3)施工时,合理规划了施工区域,减少了施工临时用地;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未进行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均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施工单位在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已严格恢复土地原使用功能,占用土地已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 (4)线路在林地区域施工时,进行了加高杆塔跨越林木;线路工程设计时增加了杆塔高度,抬高了线高,避免了砍伐通道; 线路在山地、丘陵等地形起伏区域施工时,采用了长短腿杆塔的方式; 施工时长短腿杆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水土流失; 施工遇到大跨越段时,采用了无人机展放线,施工已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5)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保护野生动物繁殖、栖息地。(6)线路施工时,合理的规划了施工季节及施工方式,严格控制了影响范围,加强过程的管理,进行了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了需保护的对象和保护要求。本项目未在生态保护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施工人员未进入生态保护区域内; 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固废未排入生态保护红线; 施工时合理控制了施工作业面积,开挖的土方已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处理; 施工时设置了护坡和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 施工时,在塔基区、施工临时道路区、牵张场区均使用临时彩条布苫盖、临时排水沟、铺设钢板等施工措施; 生态保护区域附近施工时采用了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周围进行了植被恢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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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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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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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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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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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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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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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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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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