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鑫金亨立塑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粉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010327 | 建设单位法人:刘国旗 |
范文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工业园复元道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0吨塑料粉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工业园复元道5号 |
经度:****920.161 纬度: 393346.45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9 |
津武审环表〔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10327001Z |
2024-08-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8 |
41.6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0103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鼎****公司 |
****0222MA05KN783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7283019 | 竣工时间:2024-06-20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0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info/****21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00吨塑料粉末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吨塑料粉末项目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投料 把双酚A型环氧树脂、饱和聚酯树脂两种树脂(25kg/袋)按3:2比例直接进行人工投料,每缸预混量为500kg,不需要称量。 产污环节:投料工序会产生投料废气G1、废包装材料S1、废布袋S2、噪声N。投料废气G1由于预混机顶盖上设置集气口收集后经1#、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废布袋S2、废包装材料S1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2)预混搅拌 为了使粉末涂料中各种成分分散均匀,需要预先再熔融挤出之前预混合。首先将称量好的物料倒入混合机内,一般先加入树脂,再加填料,最后将颜料加到树脂和填料中间,将预混机密闭,预混机通过高速搅拌,使树脂充分混合均匀,每次混合时间约15min,工作温度:20℃-30℃。混合充分后通过管道下料至挤出机,下料口密闭废气由集气口收集。 产污环节:预混搅拌过程会产生预混废气G2、预混下料废气G3、废布袋S2、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于预混机顶盖上设置集气口,收集预混废气G2,于预混机下料口处设置密闭集气口,收集预混下料废气G3,以上收集的废气由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S2,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3)挤出破碎 混合均匀的原料经预混机下料口管道直接进入挤出机前端上料斗内,本项目采用螺旋杆挤出机,通过电加热在挤出机达到设定温度条件下(I区温度105℃-110℃,II区温度110℃-120℃),加热熔融,物料由固态变成粘稠态后熔融挤出。熔融状物料经挤出机压辊轧制成1mm-3mm厚片状,压辊内设有循环冷却水系统,对压出的片状物料进行间接冷却至常温。压片冷却后的片状物料通过挤出机后段挤压破碎成1-2cm的不规则片状。设备通过挤压压辊破碎成片,碎片大小由对辊上的尖刺距离控制,碎片落入可移动研磨机料斗内。 挤出机内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夏季由现有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提供,其他季节由现有冷却塔提供。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每年更换一次。 产污环节:熔融挤出冷却过程产生挤出废气G4、废活性炭S3、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产生的挤出废气G4由挤出机正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因为破碎工序粒径最终控制在1-2cm左右,所以不产生颗粒物。 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产生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S3、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4)研磨筛分 首先将可移动料斗移动到研磨机喂料口处,人工对齐料斗和研磨机自吸式喂料口,设备自吸喂料,研具对物料进行细粉碎,经旋风分离筛选去除超细塑料粉末,再过筛除去过粗塑料粉末,过粗塑料粉末在机器内部直接重新进行研磨筛分。得到合格的塑料粉末经研磨筛分机下方落料口落入包装箱中即为成品(粒径40-60μm)。超细粉磨通过研磨筛分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的回用于本项目生产,3#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的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 产污环节:研磨筛分过程产生研磨筛分废气G5、成品下料废气G6、废布袋S2、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研磨筛分废气G5、成品下料废气G6由集气罩收集,集气罩位于包装箱正上方,大小刚好覆盖包装箱,再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由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S2,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5)检验 对产品进行粒径检验,每500kg取0.3g产品与水1:1混合,采用粒径检测仪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入库待售,不合格产品重新进行混合。 产污环节:废检验样品S5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 (6)产品入库 包装箱由人工封箱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 把双酚A型环氧树脂、饱和聚酯树脂两种树脂(25kg/袋)按3:2比例直接进行人工投料,每缸预混量为500kg,不需要称量。 产污环节:投料工序会产生投料废气G1、废包装材料S1、废布袋S2、噪声N。投料废气G1由于预混机顶盖上设置集气口收集后经1#、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废布袋S2、废包装材料S1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2)预混搅拌 为了使粉末涂料中各种成分分散均匀,需要预先再熔融挤出之前预混合。首先将称量好的物料倒入混合机内,一般先加入树脂,再加填料,最后将颜料加到树脂和填料中间,将预混机密闭,预混机通过高速搅拌,使树脂充分混合均匀,每次混合时间约15min,工作温度:20℃-30℃。混合充分后通过管道下料至挤出机,下料口密闭废气由集气口收集。 产污环节:预混搅拌过程会产生预混废气G2、预混下料废气G3、废布袋S2、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于预混机顶盖上设置集气口,收集预混废气G2,于预混机下料口处设置密闭集气口,收集预混下料废气G3,以上收集的废气由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S2,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3)挤出破碎 混合均匀的原料经预混机下料口管道直接进入挤出机前端上料斗内,本项目采用螺旋杆挤出机,通过电加热在挤出机达到设定温度条件下(I区温度105℃-110℃,II区温度110℃-120℃),加热熔融,物料由固态变成粘稠态后熔融挤出。熔融状物料经挤出机压辊轧制成1mm-3mm厚片状,压辊内设有循环冷却水系统,对压出的片状物料进行间接冷却至常温。压片冷却后的片状物料通过挤出机后段挤压破碎成1-2cm的不规则片状。设备通过挤压压辊破碎成片,碎片大小由对辊上的尖刺距离控制,碎片落入可移动研磨机料斗内。 挤出机内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夏季由现有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提供,其他季节由现有冷却塔提供。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每年更换一次。 产污环节:熔融挤出冷却过程产生挤出废气G4、废活性炭S3、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产生的挤出废气G4由挤出机正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因为破碎工序粒径最终控制在1-2cm左右,所以不产生颗粒物。 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产生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S3、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4)研磨筛分 首先将可移动料斗移动到研磨机喂料口处,人工对齐料斗和研磨机自吸式喂料口,设备自吸喂料,研具对物料进行细粉碎,经旋风分离筛选去除超细塑料粉末,再过筛除去过粗塑料粉末,过粗塑料粉末在机器内部直接重新进行研磨筛分。得到合格的塑料粉末经研磨筛分机下方落料口落入包装箱中即为成品(粒径40-60μm)。超细粉磨通过研磨筛分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的回用于本项目生产,3#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的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 产污环节:研磨筛分过程产生研磨筛分废气G5、成品下料废气G6、废布袋S2、废机油S6、废油桶S7、噪声N。研磨筛分废气G5、成品下料废气G6由集气罩收集,集气罩位于包装箱正上方,大小刚好覆盖包装箱,再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由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S2,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S6、废油桶S7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运行产生噪声N。 (5)检验 对产品进行粒径检验,每500kg取0.3g产品与水1:1混合,采用粒径检测仪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入库待售,不合格产品重新进行混合。 产污环节:废检验样品S5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 (6)产品入库 包装箱由人工封箱入库。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废气由集气口收集、预混搅拌工序产生的预混搅拌废气、预混下料废气均由集气口收集,依托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根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挤出工序由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风冷装置进行降温冷却,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研磨筛分工序产生的研磨废气由集气管路密闭收集,产生的成品下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依托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增加食堂油烟的产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房顶油烟管道P5排放。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与食堂废水由隔油池处理,处****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方式降低噪声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挤出工序由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风冷装置进行降温冷却,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挤出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两级活性炭装置,环保设施治理效率提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生产设备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调整好设备位置,严禁噪声扰民,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投料废气、预混废气、预混下料度气均通过集气口收集后依托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日高排气简(P1、P2)达标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研磨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管路收集,成品下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两股度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3)达标排放;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楼顶油烟管道(P5)达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与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污****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度活性炭、等危险度物须按《危险度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度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度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包装材****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委清运。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婴求中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 污或不按证排污。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绿化面积和质量。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核。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建设单位如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投料废气通过集气口收集收集,预混废气、预混下料度气均通过集气口密闭收集收集依托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日高排气简(P1、P2)达标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研磨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管路收集,成品下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两股度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3)达标排放;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楼顶油烟管道(P5)达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 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与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污****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中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检测样品分****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排气筒、废水总排口、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废暂存间均已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中相关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于2024年8月6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911********1010327001Z)。 项目已落实环评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企业已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至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 本项目严格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本项目涉及粉尘治理,企业已于2024年4月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40 | 153 | 0 | 0 | 0 | 693 | 153 | |
0.0308 | 0.06 | 0.4407 | 0 | 0 | 0.091 | 0.06 | |
0.0022 | 0.0023 | 0.0326 | 0 | 0 | 0.005 | 0.002 |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0043 | 0.0085 | 0 | 0 | 0 | 0.013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 | 0.1092 | 0.042 | 0 | 0 | 0.129 | 0.109 | / |
0.1097 | 0.2782 | 0.3082 | 0 | 0 | 0.388 | 0.27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中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 1次/季度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布袋除尘器*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 | 颗粒物 TRVOC 甲苯、酚类 臭气浓度 食堂油烟 厂界颗粒物非甲甲苯 车间界非甲 每年一次 非甲烷总烃 每半年一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 厂房隔声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 | 基础减震 厂房隔声 低噪声设备 | 四侧厂界外1m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季度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 厂房办公楼厨房仓库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环评文件批复要求落实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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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生产设备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调整好设备位置,严禁噪声扰民,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投料废气、预混废气、预混下料度气均通过集气口收集后依托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日高排气简(P1、P2)达标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研磨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管路收集,成品下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两股度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3)达标排放;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楼顶油烟管道(P5)达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与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污****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度活性炭、等危险度物须按《危险度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度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度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包装材****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委清运。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婴求中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 污或不按证排污。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绿化面积和质量。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核。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建设单位如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产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营运期投料废气通过集气口收集收集,预混废气、预混下料度气均通过集气口密闭收集收集依托现有1#2#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日高排气简(P1、P2)达标排放(本项目环评涉及现有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管道变动。现有生产线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放。本项目新增生产线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放);研磨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管路收集,成品下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两股度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3#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3)达标排放;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简(P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楼顶油烟管道(P5)达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 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与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经污****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中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检测样品分****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排气筒、废水总排口、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废暂存间均已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中相关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于2024年8月6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911********1010327001Z)。 项目已落实环评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企业已做好厂区及周围地带绿化美化工作。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至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 本项目严格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 本项目涉及粉尘治理,企业已于2024年4月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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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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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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