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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批复**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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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港三期项目选址位于**县**港区二期码头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填海工程(用海面积35.1209公顷),港池疏浚1891.05万m3,拆除**二期预留段沉箱及废弃桥梁,**1个7万吨级、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和3个2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生产性码头岸线长度1270米和支持性系统岸线长度100米,年设计吞吐量160万标准箱和85万吨。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港**港区规划修订方案(2022-2035年)》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根据《报告书》综合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以及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动态评估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港**港区规划修订方案(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3〕95号)的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划定更大范围的湿地保护区域,建立保护区并制定系统的保护方案,加快****保障中心和设备库规划建设,配备必须的应急船舶。
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建设、施工方案,****自然保护区、学校、村庄等环境敏感区的方案,安装珊瑚监视监控设备系统,优化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强度,禁止中华鲎、圆尾蝎鲎产卵高峰期(5月-6月)水下作业。选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采取优化溢流口设计、设置临时围堰和防污帘、**吹填泥沙沉淀时间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悬浮泥沙浓度及扩散范围,****自然保护区、珊瑚、海水水质等的环境影响。
(二)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执行船舶航行作业安全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船舶导助航和通航秩序管理。设置一定容积的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制定并落实项目危险货物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满足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制定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和物资更新,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环境风险应急衔接联动机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近期码头装卸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分别接****处理站****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项目浇洒、绿化等用水。远期码头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厂处理。****处理站、垃圾收集站等布局,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站选址应远离人员活动区。实施分区防渗,对危险品货物堆场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计,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评估,如发现超标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到港船舶的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应实行转移单证管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并进行处理,在港船舶产生的污水不得直接排放入海。项目产生的疏浚物应依法依规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倾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倾倒,严禁随意抛弃入海。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码头岸电设施,船舶进港停泊后应接入岸电。作业船舶、进出港船舶应使用低硫燃油作为燃料,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运输厅、**海事局《关于印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交管运〔2019〕290号)的有关标准要求。严禁大风天气施工,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预制场、拌和站、材料加工场、堆放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且应设在其主导风向下风向,减少粉尘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洒漏。
(五)强化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选取低噪声机械和车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六)落实环境保护监测管理。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开展鲎、红树林、海草床、珊瑚、水文动力、水质及岸滩冲淤等监测监视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估,根据监测监视结果及评估结论,采取开展恢复西侧通道深入论证并适时提出恢复西侧过水通道等有效措施,减少对鲎、红树林、海草床、珊瑚、海水水质及岸滩冲淤等影响。对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轻对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落实海洋生物**保护及补偿措施。
三、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地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依法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及概算和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细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自环境保护职责责任,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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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