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科研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实验室工艺通风工程(HBSJ-202305FJ-082003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研究院科研楼项****实验室工艺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大学高等研究院科研楼项****实验室工艺通风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机关****大学高等研究院科研楼项目备案的函(教发司[2021]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学文理学部 建设规模:地下1层、地上9层,建筑高度40m,建筑面积17611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装饰装修、自控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等工程及上述所有招标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保修、竣工后质量缺陷整改,发包人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发包方办理专业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证等。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承包人须负责按照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施工,满足发包人交付使用需求。承包人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8 合同估算价:2930.7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8,计划竣工日期2025-01-15。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300****实验室通风工程业绩,类似实验室****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通风系统,且至少再包括如下任意三项专业内容:1、自控或智能化系统,2、气路(或供气),3、实验台柜,4、装饰装修,5、纯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合同组成文件(如有)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5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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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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