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道路工程测绘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道路工程测绘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道路工程测绘服务 ;
1.2采购人: ****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环路道路位于**市**区,以紫霄大道为界,分为西侧环路和东侧环路。道路总长度为3.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 30km/h(局部 20km/h)。西侧环路:****医院与中瑞领航城交叉口,终点为紫霄大道与新高中交叉口,总长度约1.7公里。道路总宽度为23~25米,标准段道路宽度为 25 米,两侧人行道各 4.5 米,车行道宽 16米;中瑞领航城段道路宽度为 23 米,两侧人行道各 2.5米,车行道宽18米(含2米中央分隔带)。东侧环路:****医院与中瑞领航城交叉口东侧,终点为紫霄大道与新高中交叉口东侧,总长度约1.7公里。道路总宽度为 25 米,两侧人行道各4.5 米,车行道宽16米。主要构筑物为一座隧道和一座桥梁,隧道长度约 160 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88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央商务区环路道路测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地形图测绘、正摄影像图,控制点等相关测绘服务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 ;
2.4服务地点: ****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环路);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应服务质量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
3.1.3财务要求:供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万元及以上的测绘项目)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或测绘中级工程师证书;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项目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cn)上发布。
7、其他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二堰街办人民南路12号6栋
联 系 人: 闫子然
电 话: 180****5670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