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园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基地****园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基地****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宁****园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东管(经)[2024]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管委会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A区东侧;
建设规模:**雨水管道14.09公里,采用地埋敷设,管道采用DN3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道4.95公里,采用架空敷设,管道采用DN100-DN 300钢管;****泵站1座,****泵站1座,事故水池1座。配套建设管廊架、检查井、排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宁****园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测量、测绘、施工图设计(含BIM)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配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以及施工过程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并符合 BIM 技术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7日23时 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6楼
联系人:孙韶阳
联系方式:0951-****3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联系人:魏静
联系方式:0951-****758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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