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文才等十一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符文才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西路**物流综合市场小区C4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黄圣容、罗志彪共有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怡园十一街B2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陈克然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西路****公司金发园居住小区B0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3.50平方米。
郑琦宗地位于那大大州新村茂园小区Ⅲ-B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5.11平方米。
王金梅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13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杜开祥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那大控规8号街区那恁住宅小区A22,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80平方米。
黄得政宗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25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刘采珍宗地位于**市那大静园一街15****中心大道开发区37区362号一街朝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谢秀华宗地位于**市白马井海湾通道南连线工程拆**置区B255,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9.46平方米。
黎彩琼宗地位于**市那大**街44-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宗地面积54.12平方米。
蔡南英宗地位于**市****花园**B二栋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经审查,以上二十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省********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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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附件列表:
****关于符文才等十一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pdf
****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表2024-02.xlsx
1.符文才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2.黄圣容、罗志彪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3.陈克然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4.郑琦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5.王金梅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6.杜开祥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9.谢秀华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10.黎彩琼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
11.蔡南英个人住宅公示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