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三期-辅助用房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3〕9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及县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1 00:00:00 至 2024-09-27 23:59:00 (**时间,下同),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5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专区)、****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进行定标,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联系人:田金洲,电话:186****1533;代理机构:****,联系人:霍丽英,电话:0310-****806。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0-****675
电子邮箱:****@126.com
****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三期-辅助用房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发区富强路8号 | 地址:**市**区德源大厦 |
057350 | 邮编:056000 |
田金洲 | 联系人:霍丽英 |
186****1533 | 电话:03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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