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4-09-20 17:40:22 | ||
2024-09-25 17:40:22 | ||
2024-09-20 17:40:22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公示名称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评标结果报告》得分高低,推荐有排序的1-3 ****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117.10元,综合得分:86.22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报价:****473.55元,综合得分:85.78;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报价:****780.12元,综合得分:83.98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117.1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永祥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浙121********1293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浙**B(2022)****16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7447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21]029368)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473.55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郑铭升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11770)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0968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11770)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09684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780.12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黎锦霞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粤244********1150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B(2021)****176)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8702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17872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镇**区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蔡主 | 联系电话 | 0768-****67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439 |
联系地址 | **市**区安北路中段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9 月 20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 9 月 23 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注:上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蔡主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68-****676 电话:177****4182
2024年 9 月 20 日 2024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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