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学城创新区B-5、B-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9-20 17:54 至 2024-10-05 17:54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7580.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无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齐庄村,通发大道以南,**路以东,长****央公园以北,济广高速以西 | |||
经度 | 116.796368 | 纬度 | 36.568519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14 至 2024-09-2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马超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679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679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孔德龙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251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经十西路10888****大学****中心 | |||||
报告主要结论 | ****大学城创新区B-5、B-6地块位于**市**区齐庄村,通发大道以南,**路以东,长****央公园以北,济广高速以西。项目占地面积27580m2,约合41.37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801°,北纬36.****1927°。 根据现场调查和人员访谈情况可知,****大学城创新区B-5、B-6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区****委员会(行政区划代码:370****03278),原****基地、村庄道路、林地等。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目前地块正在征收中。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83号))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该地块用途由村庄道路、林地、宅基地等拟变更为住宅,因此****作为土地熟化主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按照国家技术导则开展了调查,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本次调查收集到的资料主要包括地块内历史情况、地块周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现场测绘图等;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后,工作组多次进场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土地开发现状,记录现场情况,并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及周边居民进行了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验证分析。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对资料及周边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工作组初步制定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快筛方案。根据前期调查,共布设土壤快筛点位18个,其中包括地块内点位15个(编号S1~S15),以及地块外对照点位3个(编号D1~D3)。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济环函〔2020〕107号)中规定的8种情况的任一种,地块内PID快筛数据也表明地块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相对较低且比较稳定,XRF快筛数据说明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均处在合理区间,无异常数据。 综上,未发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的明显污染源和污染物,地块的环境状况受外界扰动较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大学城创新区B-5、B-6地块可以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