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局 ****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34592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24年5月6日签订了《**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履约时间2024年5月6日-2025年5月5日,《合同》第十八条约定:“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收回转包或分包内容。”现甲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分包****公司。《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区成立了深能一净城城市****公司(即“丙方”)作为落实《合同》****公司。为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城市管家业务分包工作,街道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向街道提出申请将**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的非主营业务服****公司:深能一净城城市****公司。把现城市管家项目服务合同中的**村清扫保洁、道路绿化管养、绿道管养、公园管养、大件垃圾**化处理、垃圾分类和减量、厨余垃圾二次暂存点除臭、路灯设施管养、爱卫消杀和四害防治等****公司深能一净城城市****公司,以上业务共计****6715.31元/年,占比原《合同》总额的49.08%,并与****、深能一净城城市****公司签订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三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履约时间:2024年10月1日-2025年5月5日,报区财政局备案通过后实施。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坪地街道湖田路112号 联系电话:0755-****2728 传真:0755-****2728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755-****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