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材料堆放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PPP 项目材料堆放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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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市盘关**坝村土地3.1178公顷,使用期限4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为材料堆场,使用面积为3.1178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部门进行验收。请**
******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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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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