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雍达曲协雄段河道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125MB0R480250 | 建设单位法人:松阿扎巴 |
松阿扎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丁** |
**自治区**市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丁**雍达曲协雄段河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项目暂未申请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丁**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0 |
昌环审〔202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98.75 |
8.1 | 运营单位名称:**** |
****2125MB0R4802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0MAB04DTRXG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07-01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0Wx9N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防洪堤7940m,排洪渠310m,下河梯步14座,排水涵洞10座,河道清淤5436m。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5055m,排洪渠310m,下河梯步9座,排水涵洞7座,河道清淤5436m。 |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资金情况,减少了防洪堤2885m,同步减少了5座下河梯步、3座排水涵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施工放线: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测放防洪堤的开挖线,并每隔10—15m用木桩定位。 ②围堰导流:根据工程布置特点,项目采用全线导流方式。堰顶顶宽为0.6m,底宽4.6m,迎水坡和背水坡均为l:1,围堰高度2.0m,编织袋填土堆筑,内设土工膜。 ③清理地表和边坡:先人工清除地表的杂草、垃圾等固废,采用10t自卸汽车运输固废。 ④基础开挖:根据设计的防洪堤尺寸,采用人工和机械(挖掘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开挖,挖方堆放于堤线内侧用于构筑施工围堰,后期用于主体工程基础回填利用和堤背回填。 ⑤堤身和渠身填筑:填筑材料主要利用工程开挖料,推土机平整,自行式振动碾压实。堤身和渠身填筑按作业内容分为铺料、碾压及质检,用进占法铺筑,推土机平仓,铺料厚度约0.5m,振动碾碾压,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振动碾碾压不到位的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斜坡采用斜坡碾,下坡静碾,上坡动碾,各2~4遍。 ⑥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砼拌和机拌制,用胶轮手推车运至作业点,人工入仓**仓,并采用人工边浇边压密实。混凝土雨季施工应及时查看当地的天气预报,使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整个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小施工工作面,逐段、逐片分期施工。基础施工时,防止河水流入防洪堤内。 ⑦混凝土养护:采用自然养护的方法养护新浇筑的混凝土,自然养护是在+5℃以上浇水养护,普通混凝土在浇筑后12小时以内即应覆盖,浇水保持湿润,浇水养护时间以达到28天强度的60%为度,每天浇水次数4~5次,最初几天次数还要适当增加。 ⑧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工程完成后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对场地内机械设备和建筑垃圾等进行清理。拆除施工工区临时设施,恢复原有用地功能。 ⑨河道疏浚量为14298.1m3,以增加河道行洪断面,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河段疏浚主要以机械开挖为主辅以人工,与防洪堤建设同步进行,河道清淤料主要为沙砾石块,运至堤防后用作回填,临时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基坑废水一同收集至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放线: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测放防洪堤的开挖线,并每隔10—15m用木桩定位。 ②围堰导流:根据工程布置特点,项目采用全线导流方式。堰顶顶宽为0.6m,底宽4.6m,迎水坡和背水坡均为l:1,围堰高度2.0m,编织袋填土堆筑,内设土工膜。 ③清理地表和边坡:先人工清除地表的杂草、垃圾等固废,采用10t自卸汽车运输固废。 ④基础开挖:根据设计的防洪堤尺寸,采用人工和机械(挖掘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开挖,挖方堆放于堤线内侧用于构筑施工围堰,后期用于主体工程基础回填利用和堤背回填。 ⑤堤身和渠身填筑:填筑材料主要利用工程开挖料,推土机平整,自行式振动碾压实。堤身和渠身填筑按作业内容分为铺料、碾压及质检,用进占法铺筑,推土机平仓,铺料厚度约0.5m,振动碾碾压,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振动碾碾压不到位的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斜坡采用斜坡碾,下坡静碾,上坡动碾,各2~4遍。 ⑥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砼拌和机拌制,用胶轮手推车运至作业点,人工入仓**仓,并采用人工边浇边压密实。混凝土雨季施工应及时查看当地的天气预报,使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整个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小施工工作面,逐段、逐片分期施工。基础施工时,防止河水流入防洪堤内。 ⑦混凝土养护:采用自然养护的方法养护新浇筑的混凝土,自然养护是在+5℃以上浇水养护,普通混凝土在浇筑后12小时以内即应覆盖,浇水保持湿润,浇水养护时间以达到28天强度的60%为度,每天浇水次数4~5次,最初几天次数还要适当增加。 ⑧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工程完成后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对场地内机械设备和建筑垃圾等进行清理。拆除施工工区临时设施,恢复原有用地功能。 ⑨河道疏浚量为14298.1m3,以增加河道行洪断面,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河段疏浚主要以机械开挖为主辅以人工,与防洪堤建设同步进行,河道清淤料主要为沙砾石块,运至堤防后用作回填,临时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基坑废水一同收集至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及施工迹地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二)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堰施工,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有厕所;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区及临时占地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露,减速慢行;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在施工区域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米的施工围挡,车辆通过村庄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基础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用;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可全部回填利用,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附近村庄收集点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调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前期测量定位放线范围进行施工;现场调查期间,项目临时施工场地已进行迹地平整、草种播撒,项目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 (二)据调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土石围堰进行施工导流,现场已进行拆除;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河道;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厕所;验收期间,河道内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三)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 (四)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六)验收期间,现场临时建筑物已拆除,现场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项目施工期结束,播撒草籽后,需要监控植被恢复情况,植被恢复率低时,需进行补种,以尽量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环境现状。 ②做好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禁止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防洪除涝工程已完成主体施工并投入试运行。施工工区、施工临时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已经进行了平整,由于气候限制草籽成活率偏低,建议按需进行补植补种。未出现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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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①在项目施工工区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工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于基坑下游各设置一个容积为25m3的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区洒水降尘; ③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用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 (1)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区设置了1个沉淀池,每段防洪堤终点处设置了1个沉淀池。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了施工对河道的扰动。 (3)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用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厕所。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①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 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 ③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 ④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⑤项目施工期结束后,仍存在部分裸地,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因此施工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迹地裸露。 | (1)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适量洒水,大风天气增加了洒水降尘次数。 (2)项目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了帆布覆盖。 (3)施工过程中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未装载过满,车厢已加盖篷布。 (4)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未进行拌和作业。 (5)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用的施工工区、施工道路等及时进行了迹地恢复,由于气候限制草籽成活率偏低,建议按需进行补植补种。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午间13:00~15:00及夜间23:00~8:00期间施工。 ③施工工区靠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m围挡。 ④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 ⑤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 (1)项目施工器械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未在夜间进行。 (2)噪声设备放置在距离敏感点较远处,施工工区靠居民区一侧设置了长500m,高度为2.5m围挡。 (3)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设立了减速禁鸣标志。 (4)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禁止向基坑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废弃物,避免施工行为不当而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②加强施工场地储油区及施工机械管理,储油区做好“三防措施”及制定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油类存储过程中泄漏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避免油类进入土壤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③沉淀池需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拆除,并填埋处置。 | 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向基坑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情况,避免了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项目施工期间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避免了油类跑冒滴漏的情况;项目施工期间沉淀池已采用混凝土防渗,现已进行消毒并填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②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等集中收集,运至坡脚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通过回收利用。 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协雄乡垃圾收集点处置。 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 项目施工期间拆除的围堰土石方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堤防回填,余方全部用于坡脚回填;石料、砂等集中收集,运至坡脚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通过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协雄乡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期间未出现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的情况。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陆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存在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已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地表生态,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期侵占动植物栖息地。区域陆生动物均有较强扩散能力,项目的施工将使区域内陆生动物迁移到别处,工程完工后周边陆生生物会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而迁回。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施工期主要保护对策如下: ①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保证施工后植被的恢复; ②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 ③保持水土,禁止排污,促进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保障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保护。 在落实上述措施后,不会造成该区域物种数的减少和种群结构的变化,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绿化工程对损失的生物量具有一定的恢复作用,对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轻。 (2)水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的建设会改变河道边缘水生生态环境,主要是减少河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原有水生植物的生物量。本项目建成后,水生生态环境会逐步稳定,区域水生生物得到一定的恢复。 ****工会影响河道边缘部分的生物量,但不会导致某一种类消失,本项目施工完成后,河道水生生态会逐渐恢复,因此,本项目不需针对河道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已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植被的恢复已落实。 (2)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伤害或捕食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的行为。 (3)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未出现排污情况,促进了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了保护。 (4)根据现场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造成较大环境污染及污染投诉事件。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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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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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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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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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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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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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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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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