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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信息名称: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
文号: | 无 | ||
时效: | |||
《**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督察组进驻前后抽查扬尘点位136个,66个存在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问题。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淮塔东路东延一期****工作部署、岗前培训、现场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扬尘污染突出。
二、责任单位
**、睢**、**市、**市、**区、**区、**区、**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局。
三、验收单位
市扬尘办。
四、整改目标
对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高标准完成扬尘点位整改。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
(一)各相关县(市、区)督促企业对包括66个扬尘点位在内各类实施工地落实高标准整改,并常态化“回头看”。(二)对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淮塔东路东延一期工程落实常态长效管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防治资金保障和岗前、工前培训,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联网。优化施工组织,规范设置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公示牌。
七、整改完成情况
该问题主要涉及我区在省督察期间被通报的8个扬尘点位,包括幼师周边拆迁工地、比亚迪电池项目工地土方回填工程、徐工环境环卫装备制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大**村拆迁工地、徐工环境环卫装备制造项目、运**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二标段、****公司二期项目工地、驮蓝花园二期项目一标段工地等。在问题交办后,我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高速度、高标准整改。同时,建立常态化“回头看”和“双惩戒”机制,遏制问题复发反弹。目前,该事项涉及我区8个工地扬尘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日)向徐****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5263
电子邮箱:****@163.com
****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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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