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雨污水管网提升工****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2024]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齐桓公大道排水渠清淤1350米,恢复边沟渠道2550米;改造D600-D2000雨水管道10501米,改造D400-D500污水管道2965米,道路拆除恢复:七子湖等四个蓄涝湖清淤203000平方米,县城现状雨污水管道清淤55800米;改造**大道、永阳路等9条路段沿线雨水篦子、收水口、连接处、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并对道路进行拆除恢复。
2.1.2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随EPC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3 质量要求: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设备及材料全过程监理服务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且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2)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27 日 24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4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10-****7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1-****003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0-****648
电子邮箱:****@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临**城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临****西路573号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邮编:056600 邮编:4512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10-****708 电话:037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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