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1、****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二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三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四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五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90.56。
2、******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0%、第二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5%、第三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0%、第四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5%、第五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40%;**期限:暂定五年,**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80.20。
3、**庸安****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二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三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四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五年支付甲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71.84。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刘家奇、张河坤
电 话:133****7465、182****3320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