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方便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19: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11: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场写字楼17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广场和玺酒店6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612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903-****9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写字楼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丽、0903-****6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包一)-主食、副食、调料类(最高限价:500000元)
(包二)-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最高限价:360000元)
(包三)-肉蛋禽类、冻货、速食品类(最高限价:****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中不再予以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需提供经年审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3****公司近6个月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及缴费凭证,提供法人近6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近6个月指2024年4月-2024年9****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机关出具的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时间超过6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机关代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不予认定为税收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4年4月-2024年9月); (5)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时间少于6****公司,****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书面《声明函》;(9)需提供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10)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12)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1: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场写字楼1701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公司鲜章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广场和玺酒店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王先生、0903-****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写字楼1701室
联系方式:宋丽、0903-****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丽
电 话: 090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