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xypt.china-eia.com/XYPT/center/login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书送3本;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 九分厂厂房屋面二期9MW分布式光伏发电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内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利用九分厂车间****电站,规模为9MWp,电池组件选用665Wp单晶硅组件,组件共计15908块,逆变器选用25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共计36台。采用35kV并网方式,光伏发电经逆变后,通过3台3150kVA户内干式箱式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以1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35kV配电室。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新增1163.67万kWh。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汽车车桥铸件 | |||
建设地点 | **市陶庄镇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企业拟利用**市陶庄镇王寺村648号厂房,占地面积2500m2,新增中频炉、数控车床等设备,建设汽车车桥铸件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汽车车桥铸件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大气环境:项目造型、振实、切割、落砂、筛砂、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废气、浇注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抽真空废气负压收集,三者合并进入2#耐高温布袋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粘结、精加工、危废暂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DA001~DA003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DA003、DA004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机、中频炉、筛分机、砂处理机、抛丸机、砂轮机、车床等设备,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切割废料、废砂、炉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切割废料、废砂、炉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沾染有毒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调味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技改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纬七**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9日,****开发区纬七**,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固体饮料等。 2019年,企业投资15000****开发区纬七**建设了调味品、调味料项目,项目于2017年10月26日取得批复(兴环审〔2017〕233号),于2020年5月7日通过验收。企业于2023年5月18日申请变更了排污许可证(编号:****1281MA1P63LR7T001Q)。 为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同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公司拟投资450万元建设调味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对生产设备进行工艺、节能等改造,并购置新设备实现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固态调味料850吨、半固态(酱)调味料1015吨、液态调味料1211吨、调味油15吨、面包糠3000吨、脆鳞包裹炸粉1380吨。改扩建后全厂年产固态调味料1700吨、半固态(酱)调味料1150吨、液态调味料1246吨、调味油30吨、面包糠3000吨、脆鳞包裹炸粉138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粉碎、筛分、配料及包装粉尘,炒制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车间异味。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TA003)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车间异味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蒸汽冷却水****经济开发区****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胥家庄西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渣、除尘灰、废油、污泥、生物滤池废生物填料、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杂质、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渣、废油、污泥收集后拟交由专业单位处置;生物滤****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硅溶胶精密铸造 | |||
建设地点 | ****园区富强路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地****科技园区强富路5号。现拟投资8000万元,租用兴****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3974.4平方米,**硅溶胶精密铸造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300吨。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3日****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备案证号:兴行审备〔2023〕289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熔蜡制模、组树工序非甲总烃采取顶吸罩收集,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44kg/h,排放浓度2.4mg/m3;脱蜡釜非甲总烃采取顶吸罩收集、泄压水箱加盖密闭收集、石蜡静置桶加盖密闭收集,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15kg/h,排放浓度1.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 浮砂桶设置半密闭罩收集粉尘废气、淋砂机设环形侧吸罩收集粉尘废气,各浮砂桶、淋砂机均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粉尘废气,净化后废气合并至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中频炉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采取顶吸罩收集,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3mg/m3;振壳粉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4.7mg/m3;切冒口粉尘、打磨粉尘经半密闭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3mg/m3、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项目焙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管道直联至废气处理装置,同时在焙烧炉炉门上方设置顶吸罩收集开炉时炉内逸散的烟气,废气经并联的管网收集至“水喷淋+湿式电捕法”复合一体化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3mg/m3,氮氧化物排排放浓度16mg/m3,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综合生产车间未有效捕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99kg/h、非甲烷总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33kg/h;后处理一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08kg/h,后处理二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43kg/h,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5mg/m3标准、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4mg/m3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水污染****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戴南循****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中心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5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20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仓库 | |||
建设地点 | **市大垛镇创业路88号 | |||
建设单位 | **奋杰****公司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企业拟在厂区现有原料仓库内改建一处危废贮存仓库,占地面积约1260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用于存放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铝危险废物(铝灰、铝屑)。本项目已取得**市数据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备案证号:兴数备〔2024〕172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氨。危废仓库采用整体密闭换气通风的方式从上方进行抽风换气,贮存废气经整体换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果蔬生产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镇蔡高村南蒋公**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03日,位于**省****市**镇蔡高村南蒋公**侧。****公司经营许可项目包括: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2021年2月,****公司计划建设果蔬生产加工项目,该项目****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由于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未进行建设生产。2024年,****公司拟投资10152万元,新购置脱水蔬菜生产自动线三条,FD生产线一条,金属控测仪,除尘设备,制冷设备,脱水机设备,烘干机,杀菌机,吹塑机等设备,利用已建厂房建设果蔬生产加工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达到年产脱水蔬菜2400吨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燃烧废气和污水处理池臭气。天然气燃烧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臭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通风。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市****公司,间接排放到四**。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LNG气源站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人民路888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项目购置储罐、空温式主气化器、计量调压撬等国产设施14台(套),并对水、电、消防等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引入液化天然气保障企业用气稳定可靠,节约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 大气环境:非正常工况下,废气通过1根10米放散管排放,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臭气浓度(天然气加臭剂,四氢噻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丝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兴达大道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位于**市戴南镇兴达大道,经营范围包括:法兰、管道件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碳钢制品、锻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公司成立至今,主要从事法兰、管道件等的简单机械加工与金属制品销售活动。随着不锈钢丝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不锈钢丝需求量扩增,**市****公司现计划投资1800万元,拟淘汰原有机械加工设备,新购置倒立式出光拉丝机、滑轮式高速拉丝机、氢退炉等设备,建设不锈钢丝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达到年产不锈钢丝1500吨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拉丝粉粉尘、氨分解过程中外逸的氨气。项目拉丝粉和氨分解过程中外逸的氨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通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莫来石,锆英石等新材料破碎研磨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罗顾村盐靖公路西侧6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正式成立,迁建前项目位于**市戴南镇裴马工业集中区。《**市****公司石英石、锆英砂项目环境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11****审批局批复:泰行审批(**)【2019】20120号,2019年11月16日通过了自主验收,2022年9月22日填报了排污登记,现由于房租到期,房东不再与其续签,故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在**市戴南镇罗顾村盐靖公路西侧6号建设“莫来石,锆英石等新材料破碎研磨加工项目”。租赁**市****委员会闲置厂房,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新增全自动制砂线、自动分级粉体生产线、雷蒙磨生产线等,从事莫来石,锆英石等新材料破碎研磨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莫来石,锆英石等新材料破碎研磨加工3万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破碎废气经引风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筛分、研磨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经各自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研磨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集尘、车间沉降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布袋收集尘、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预拌商品混凝土 | |||
建设地点 | **市新垛镇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公司拟投资110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全封闭混凝土全自动生产线、搅拌机、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建设预拌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预拌商品混凝土25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万康****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料装卸、输送、粉料装卸、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砂石料装卸粉尘采用密闭堆棚储存,装卸过程在堆棚内进行,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输送粉尘采取密闭运输、洒水抑尘措施处理;粉料装卸粉尘经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搅拌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下,项目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生产废料、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