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智慧楼宇建设 同类项目:智慧楼宇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心智慧楼宇建设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在********公司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959777.00元
交货及安装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评审业绩:中盐**红****公司科研、销售和办公综合用房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970300.00元
交货及安装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评审业绩:****公司****公司2021年**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公示期:自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4年09月20日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 ********中心智慧楼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初审通过/不通过 |
1 | **** | 959777.00 | 通过 |
2 | ****公司 | 970300.00 | 通过 |
3 | **钛****公司 | 913000.00 | 通过 |
4 | **中科大国祯****公司 | 968000.00 | 通过 |
********中心智慧楼宇建设
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中心智慧楼宇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更正为****,待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与****签订合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许金亮、于福俊
电话:0551-****0137、187****8770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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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