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一期)如下:
一、建设项目:****迁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万江街道蚬黄路10号1号楼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内容:****位于**省**市万江街道蚬黄路10号1****中心坐标:东经:113°42′6.19″;北纬:23°4′7.8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663112。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4165m2,项目主要从事锌合金制品、橡胶制品、塑胶制品、亚克力制品的生产,年加工生产锌合金制品100吨、橡胶制品50.5万件、塑胶制品50.5万件、亚克力制品50.5万件。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压铸机2台(配套熔炉2台)、抛光机3台、精雕机3台、冷却塔1台、点漆机3台、移印机3台、烤箱7台、抽真空机1台、烤炉1台、人工上色台2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项目共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一期的主要建筑,一期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Cr、BOD5、SS、NH3-N、TP、LA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处理厂。
水浴除尘装置用水:项目抛光工序废气处理过程中采用水浴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水浴除尘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水。
脱模剂调配水:项目使用的脱模剂添加自来水进行稀释使用,压铸工序需要用到稀释后的脱模剂液体进行脱模,在生产过程中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压铸工序循环冷却水:项目压铸工序过程需要自来水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水。
2、废气
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熔化、压铸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经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抛光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水浴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点漆、烘烤、人工点色、移印、点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含非甲烷总烃)),相对应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点漆、烘烤、人工点色、移印、点胶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放筒引至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处,暂存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水喷淋塔打捞残渣、锌灰渣、水浴除尘装置打捞残渣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仓库1间,暂存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切削液及包装桶、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和边角料、废包装桶、废画笔等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无影响;根据**标尚****公司于2024年07月1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BST****0708-08】,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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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