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4〕173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608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608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通政请〔2024〕7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608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街道。建新区总规模12.717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2.6843公顷(占用农用地12.3453公顷,含耕地9.4729公顷)。实施方案使用**市**区2021年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竞买的12.6843公顷(全部为耕地)省内节余指标,合同编号HT-320000-2021-01-14。
二、同意**市**区将位于**街道的12.717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