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敏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盒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0MA29K3671R | 建设单位法人:林勇 |
张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高新区**路35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盒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高新区**路3566号 |
经度:120.15534 纬度: 30.897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1 |
湖吴环改备〔202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4-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0MA28321N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00MA28321N41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0110MA2CFGH642 | 竣工时间:2024-08-14 |
2024-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5cRob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万套 |
项目阶段性建成,计划建成铝挤出生产线6条,已建成铝挤出生产线4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生产分为电池盒水冷板生产及电池盒总成。电池盒水冷板生产工艺为冲压、清洗、焊接、钎焊、密封测试、最后与所需零件总装,人工检验后,检修合格即为电池盒水冷板成品。铝电池盒总成工艺:铝棒在挤压线挤压后,进入时效炉热处理,热处理后的工件进行铣、钻等机加工处理,再进入表面前处理线清洗、喷粉处理。表面处理后的工件检查合格后,与电池盒水冷板组立便于后续压合。最后经绝缘检测后,即为电池盒成品。为提高生产模具的强度,项目需对模具进行煮模氮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除了表面处理工序、氮化工序及喷粉工序,目前暂未实施外,其他工艺均基本与环评一致。 |
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1)生活污水:排入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污水站:**一座日处理能力不小于100t污水站,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物化+生化 2、废气 ①金属粉尘:无组织沉降,车间内收集 ②焊接烟尘:专用焊烟净化器,烟尘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喷砂废气:滤芯除尘+15m高排气筒; ④塑粉粉尘:大旋风收集系统+两级滤芯回收系统+15m高排气筒; ⑤塑粉烘干有机废气: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⑥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 ⑦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高空排放 3、噪声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员工培训等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金属废料、不合格品、喷砂废料、收集的喷塑粉尘、槽渣、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乳化油泥、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料。危险废物主要为槽渣、危险废包装材料、乳化油泥、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各项固废均能做到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与环评一致; 2、废气:除④⑤未建设外,其他与环评一致; 3、噪声,与环评一致。 4、管控措施与环评一致。由于项目喷塑工序及表面处理工序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暂不包含废活性炭及槽渣。企业目前将煮模废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同时,对煮模废水中结晶的废碱液污泥也做危废处置。 废油泥按环评为含金属屑的废皂化液,其中环评里为80%金属屑,20%乳化液。业主设置挤压工序,将其中金属屑挤出为铝饼后,作为可回收**交给生产厂家回炉再生。废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 |
塑粉粉尘及塑粉烘干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由于项目未实施,故未设置。危废中增加煮模废水及废碱液污泥,加强管理。废油泥通过挤压工序,将金属屑挤出,金属屑按危废豁免清单作为可回收**交给生产厂家。废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不属于“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企业实际应为登记管理 |
根据企业实际使用的原辅材料,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不属于简化管理中的条件:“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00241.7 | 15700 | 39464 | 200241.7 | 0 | 15700 | -184541.7 | |
10 | 0.785 | 1.973 | 10 | 0 | 0.785 | -9.215 | |
1 | 0.0785 | 0.197 | 1 | 0 | 0.079 | -0.9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6 | 0.428 | 3.475 | 0.6 | 0 | 0.428 | -0.172 | / |
0.506 | 0.0607 | 0.397 | 0.506 | 0 | 0.061 | -0.445 | / |
3.52 | 0 | 1.68 | 3.52 | 0 | 0 | -3.5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NH3-N、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 | 与环评一致,建设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00t/d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砂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表6排放限值 | 喷砂废气采用滤芯除尘系统除尘处理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
2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要求,**天然气锅炉NOx排放浓度不高于30 mg/m3。 | 采取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均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
3 | 加热炉废气处理设施 |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的排放限值 | 采用低氮燃烧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
4 | 时效炉废气处理设施 |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的排放限值 | 低氮燃烧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隔声减振+厂房、门窗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 | 按验收监测要求进行采样检测分析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废应建一个不小于20m2危废暂存场所,满足暂存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其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危废间需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措施,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四周设置渗滤液导流沟,设置危废标志,要求危废间内分类堆放危险废物;要求一般固废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措施;生活垃圾在垃圾桶内暂存。 | 现场实际设置一个30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危废间做好了“四防”措施,四周设置了渗滤液导流沟。项目一般固废间也按环评要求做好了“四防”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从大气、水途径进入环境,对于生产线非正常运行,应及时停止生产,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2)做好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防渗防漏工作。 (3)企业需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 于2022年11月17日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30502-2022-094-L,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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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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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新增氮氧化物实行区域内替代,****政府部门在区域内进行平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由政府完成相关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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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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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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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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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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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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