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09-20 16:45:07 |
****(采购人)就“****2024年广船一期338地块小学教学设施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GD-CH-CG-24-3022;采购代理编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于2024年09月19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船一期338地块小学教学设施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二)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三)成交候选人:****
(三) 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方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采购人联系邮箱:****@chinaunicom.cn
2****公司联系人:闫锦、张舒蕾、吕松家、容剑华、吴浩然、张承祖、李**、裴相斌、胡春林
电话:132****5053、156****1400;邮箱:****@dimpt.com。
2、应答方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纪检监督邮箱:/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应答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方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方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华夏****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