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代办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即“悦湖菁领汇名邸”项目),总占地约 89 亩,项目规划住宅 696 户、产权车位 848 个、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开闭所 1 处、公厕 1 处。(具体以可办证数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代办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代办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请自行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待审核通过,缴费即报名成功。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注:开标当日,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开标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市**区静沙南路 29 号**壹号二期 7 栋 2202 本项目开标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市**区静沙南路 29 号**壹号二期 7 栋 2202 本项目开标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其他
****(比选代理机构)受****
(比选人)委托,拟对**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代办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2、项目简介:**区 89 亩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即“悦湖菁领汇名邸”项目),总占地约 89 亩,项目规划住宅 696 户、产权车位 848 个、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开闭所 1 处、公厕 1 处。(具体以可办证数量为准)
3、服务内容和范围:根据本项目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数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服务内容和范围具体以《代办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4、包件划分:本次比选共 1 个包件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每日 9:00 至 17:00(**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请自行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待审核通过,缴费即报名成功。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注:开标当日,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开标室)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市**区静沙南路 29 号**壹号二期 7 栋 2202 本项目开标室。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金花桥街道**路 76 号附 26 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5279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静沙南路 29 号**壹号二期 7 栋 28 楼 2801-2808 号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金花桥街道**路 76 号附 26 号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8-****52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静沙南路 29 号**壹号二期 7 栋 28 楼 2801-2808 号联 系 人: 程女士
电 话: 028-****83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