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1649.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庐产业**龙磁大道以东、元化路以南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1649.18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60 | ||
起始价: | 569.685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号地块投资强度工业项目均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工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该两宗地块年税收均不得低于15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所在镇(街道、园区)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地块所在镇(街道、园区)负责监督落实到位。 2.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4.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5.竞得人需在补充出让合同中约定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并承诺装配率。 6.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竣工后3个月内投产。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8.****规划局、****园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9日 11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文件为准。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按规定缴齐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路与迎松路**
联 系 人:蔡**
联系电话:0551-****2719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