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构物业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某机构物业服务项目的应****交易中心网(http://gz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0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最高限价:32.9万元/年,65.8万元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实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开标当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gzjy.****.cn)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zjy.****.cn),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随时关****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三)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第 六 开标厅
(四)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五)文件递交方式:该项目使用******公司的公共**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版本2.0),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固化投标文件,开标前登录成兴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20.****.72:8088),上传固化加密后的tbgs格式投标文件。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请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1020-005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须提前办理全省通用的公共**交易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站进行网上投标。可通过线上办理,也可****交易中心八楼大厅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具体请咨询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机构。
********公司:0935-****228
**文锐****公司:0935-****163
**中****公司:0935-****160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http://gzjy.****.cn)发布。法律另有规定的同步发布。
①**市公共**交易网:http://gzjy.****.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机构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180********1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151********1220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夏干事
联系方式:0935-****203
****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