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0 16:45
90天 |
500,000元 人民币 |
31,609,141.88元 人民币 |
CQSLSDGCJPSZDJ2019[SL] |
****水库****工程部分)招标文件 答疑补遗通知(1) 各投标单位: ****水库****工程部分)(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一、现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答疑如下: 质疑 1、我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除投标保证金。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 2、请问此项目,有预付款吗月进度付百分之多少。 回复: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 3、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应合理选择合法合规的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补遗如下: 1、本****水库****工程部分投标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附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法前附表2.2.5以及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3中“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调整为“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3.3条 (2)价款的支付中 ②****政府投资资金的按17.3.3(4)目规定执行。****政府投资资金的,进度付款、完工付款及最终结清按以下约定办理:“A、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进度款(包含当期完成价款的人工费价差、材料费价差、暂估价、暂列金及按进度支付的安全生产费,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方式按16条约定执行)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的综合单价为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的80%并按约定扣回预付款、质量保证金(如有)及错误修正(如有)后支付承包人。 进度款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签约合同价或/万元。 B、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监理人、发包人的认可完工付款证书的85 %; C、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D、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后28天内,且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工程完工结算总价的100%; E、缺陷责任期满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4.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或提交)方式调整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或提交)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3)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方式:发包人拨付最终工程款前,由承包人以现金方式缴纳工程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 到发包人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 开 户 银 行: ****银行****公司**黔**西支行 账 号: 500********000001265”。 特此通知! **** **** 2024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