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坑溪等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县东坑溪等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2.招标人:**** 联系人:曾先生(152****1565)
3.招标代理:**** 联系人:小王(0596-****133)
4.建设地点:东坑溪、火田溪、瑞堂小流域,涉及东厦镇、火田镇等2个乡镇;
5.工程规模:综合治理措施面积 1167.00 公顷,建设安全生态水系 1.75 公里。主要内容包括封禁 1115.58 公顷,坡改梯 51.42 公顷,机耕道路 1085 米,田间道路 3466 米,排水沟 1084 米,蓄水池 11 口,水保生态园 1 座,生态护脚 543 米,加固挡墙 2 处,清淤清障 1750 米。工程概算总投资 500.47 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 350.00 万元,地方自筹资金 150.47 万元,总投**用于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162.13 万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8%(含)~ 12%(不含)
8.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9:30时
9.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10.评标结果:
①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报价:****872元(含暂列金 100000 元)
③项目负责人:林其斌 建造师注册编号:闽235********94880
④工期:总工期21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名单:余燕琼(组长)、徐淑钦、陈群艺、黄溪平、简小娥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省****公司 提供的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
13.监督部门:****水利局、****改革局
14.公示期限: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2日
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