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电梯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http://www.****.net/syhos/)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于2024年10月09日15: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9.7万元 最高限价:29.7万元 采购需求: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现对****院内67部电梯的维保工作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半包方式,维保范围包含日常维修及保养、电梯所有损坏部件和保养需更换部件,含主要部件和零配件等。主要部件损坏购买不在保修范围内(主要部件包括曳引机、变频器、主控板、门机变频器、轿厢控制板、外呼控制板、钢丝绳、轿厢、层门等);具体电梯层站及所应达到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可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其它方式。 潜在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磋商文件制作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材料(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3.com)中。上述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报名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报名联系人:霍女士;手机号码:183****7323)。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出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支付宝账号:183****7323,姓名:霍小茹;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室(**县五洲国际B5号楼25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幸福大道12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0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五洲国际B5号楼25F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15-****8988 189****9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