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宏达特种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润滑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329872 | 建设单位法人:安怀雨 |
安立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政府路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吨润滑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海通乡两门村 |
经度:114.95223 纬度: 35.486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9 |
濮县环审〔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329872001P |
2024-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3298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32987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7MA44R8UE2N | 竣工时间:2024-07-20 |
2024-07-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3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1morZ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导热油炉由原来的0.7MW升级为0.84MW,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对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氧催化+等离子处理设施更换为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提升废气处理效率,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厂区厂房进行密闭改造,对大小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对易损的辅助设施如电机及管道等进行更新,解决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导热油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对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氧催化+等离子处理设施更换为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提升废气处理效率,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厂区厂房进行密闭改造,对大小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对易损的辅助设施如电机及管道等进行更新,解决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问题。 |
经市场调研,0.84MW锅炉为非常规功率导热油炉,从设计、生产、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维持原0.7MW常规功率导热油炉,导热油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导热油炉由原来的0.7MW升级为0.84MW,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对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氧催化+等离子处理设施更换为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提升废气处理效率,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厂区厂房进行密闭改造,对大小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对易损的辅助设施如电机及管道等进行更新,解决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导热油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对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氧催化+等离子处理设施更换为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提升废气处理效率,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厂区厂房进行密闭改造,对大小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对易损的辅助设施如电机及管道等进行更新,解决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问题。 |
经市场调研,0.84MW锅炉为非常规功率导热油炉,从设计、生产、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维持原0.7MW常规功率导热油炉,导热油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和有机废气。锅炉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有机废气经“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函[2017]162号)的要求。 2.废水: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车辆限速标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标准。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和有机废气。锅炉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有机废气经“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函[2017]162号)的要求。 2.废水: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车辆限速标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标准。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所提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项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所提的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项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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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9 | 0 | 0 | 0.0319 | 0 | 0 | -0.032 | / |
0.128 | 0.0083 | 0 | 0.128 | 0 | 0.008 | -0.12 | / |
0.0128 | 0.0021 | 0 | 0.0128 | 0 | 0.002 | -0.011 | / |
0.1011 | 0.0041 | 0 | 0.1011 | 0 | 0.004 | -0.09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导热油炉(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限值 |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1燃气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范围为:2.1~2.9mg/m3、二周期均值为2.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8~11mg/m3、二周期均值为9.5mg/m3。DA001燃气废气排气筒出口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SO2排放浓度≤10mg/m3、NOx排放浓度≤30mg/m3)。 | |
2 | 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函[2017]162号)的要求 | 有机废气经“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2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2.11~2.86mg/m3、二周期均值为2.445mg/m3。DA002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函[2017]162号)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固减振,车间屏蔽,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加固减振,车间屏蔽,距离衰减 | 东、南、西厂界与其他厂区临界,不具备检测条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昼间:60dB(A)、厂界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本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导热油委托****处理,该公司2022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分子筛、废催化剂主要来自废气治理过程,经与厂家对接核实,废分子筛、废催化剂更换周期一般在6年左右,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刚投入使用,暂无需更换分子筛和催化剂,后续需要更换时,提前与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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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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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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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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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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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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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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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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