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500元/宅(含降尘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社区(南庄)剩余民宅拆除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市**区**东路西侧,与5111相邻,2014年列入棚户区改造,剩余约150宅左右,单宅拆除费用最高限价为3500元(含降尘费用),具体以实际拆除数量为准。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 工期:3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3、方式: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高****社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8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79-****9512
邮 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379-****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