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送审稿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改扩建工程地块
占地面积:22933m2
地理位置:**市**县汤坑镇埔河村**路,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23°46′24.118″,东经116°10′58.209″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现使用权面积为0.8880公顷)、汤坑镇埔****联合社(现使用权面积为1.4053)。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0301乔木林地、0302竹林地、0404其他草地、08H2科教文卫用地
未来规划:高等院校用地(A3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标诚生态****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变更为高等院校用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调查地块分为不相邻的南北两部分,自编号1#区块、2#区块。1#区块包括西北角区域(4949m2)、北侧区域(620m2)和中间区域(10884m2),2#区块为南侧区域(6480m2)。
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历史使用沿革清晰,主要如下:
(1)1#区块面积为16453平方米,历史上为埔河村的农用地,为旱地,曾用于种植木薯等作物;80年代后无人耕作,荒废为草地、林地。其中东北角约930平方米用地于1998****人民政府征收,****中学的篮球场;靠近地块北边界342.3平方米用地于2016****中学的硬化路面;西南边界约1297.8平方米用地于2017年左右被平整,平整时外运弃土,无填土。
(2)2#区块面积为6480平方米,历史上为埔河村的农用地,为旱地,用于种植木薯等作物。于1983****人民政府征收,其中西北角建成科技楼、实训楼,其余位置于2009年左右建成职校的2栋宿舍楼、1栋食堂、篮球场,2#区块内除绿化花坛外,均为硬化地面。
(3)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业生产、规模化禽畜养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贮存,也不涉及固废堆放及填埋。
(4)根据历史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调查地块位于**市**县汤坑镇埔河村**路,****中学,南面为住宅,西面为农田、荒地,****公司,西南面为住宅,东面为汶水溪。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低。
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味,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无超标,地块现状为林地、草地、科教文卫用地。1#****中学篮球场,靠****中学的硬化路面,西南边界处为农田、荒地,其余位置为乔木林地和竹林地。2#区块西北****学校科技楼、实训楼,其余位置为职校的2栋宿舍楼、1栋食堂与篮球场,除绿化花坛均为硬化地面。
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木薯,****中学的篮球场及硬化路面、****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及篮球场。由于调查地块为山林地,地势较高,建设时期场地平整均为外运弃土,无填土。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业生产、规模化禽畜养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也不涉及固废堆放及填埋,地块内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风险。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基地、草地、林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低。
因此,调查地块不存在《**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所列“八种情况”任一种,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作为高等院校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三、调查结论和建议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作为高等院校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在地块后期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防止外来有毒有害污染源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在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及施工单位应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和自然**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