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澳柯玛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环保冷柜、冰箱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105184 | 建设单位法人:于正奇 |
楚海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产业集聚区**路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万台环保冷柜、冰箱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4-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路18号 |
经度:115.16274 纬度: 34.619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5 |
民环承审〔2024〕第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00 |
9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1051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710518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3XF2AQ67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2FXx8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万台环保冷柜、冰箱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台环保冷柜、冰箱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钣金加工-吸附加工-组装箱壳-发泡-总装-制冷剂灌注-检验测温-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钣金加工-外购内胆-组装箱壳-发泡-总装-制冷剂灌注-检验测温-包装 |
一期工程未建设吸附工序,内胆由自主吸附加工改为外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A料罐废气:发泡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A料罐废气共用一套“活性炭吸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焊接烟尘:焊接工序固定工位,氧气-乙炔焊接依托现有工程,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1 个),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与现有工程共用一套“湿式净化+动态离心+静电式+吸附/等离子”复合式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处理厂。 3、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4、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30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经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2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1、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A料罐废气:发泡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A料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2台);锅炉废气:一期工程未建设锅炉;食堂油烟:与现有工程共用一套“湿式净化+动态离心+静电式+吸附/等离子”复合式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处理厂。 3、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4、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30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经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2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分区防渗 |
①环评文件要求焊接设备固定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情况为受生产工艺限制,无法固定焊接工位,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属于焊接烟尘常用治理设备,不会造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环评文件要求项目白料聚醚多元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负压收集后与发泡工序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现场勘察,白料聚醚多元醇储罐不具备安装负压集气设施条件,实际建设为聚醚多元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根据《****年产200万台环保冷柜、冰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废气源强分析”(P56),发泡料白料聚醚多元醇沸点>200℃,大小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小,该报告表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仅进行了定性分析,未定量计算。因此,项目聚醚多元醇储罐卸料及储存过程大小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后不会造成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 | 0 | 0 | 0 | 0.3 | 0.3 | |
0 | 0.324 | 0.96 | 0 | 0 | 0.324 | 0.324 | |
0 | 0.0218 | 0.1152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81 | 0.358 | 0 | 0 | 0.281 | 0.28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废水总排放口pH、COD、氨氮、SS、BOD5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00mg/L、BOD5200mg/L、SS300mg/L、氨氮4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A料罐废气:发泡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A料罐废气共用一套“活性炭吸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焊接烟尘:焊接工序固定工位,氧气-乙炔焊接依托现有工程,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1 个),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与现有工程共用一套“湿式净化+动态离心+静电式+吸附/等离子”复合式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制要求 | 发泡工序非甲烷总烃、A料罐废气:发泡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A料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2台);锅炉废气:一期工程未建设锅炉;食堂油烟:与现有工程共用一套“湿式净化+动态离心+静电式+吸附/等离子”复合式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发泡废气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71~5.83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均值为90.8%,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附件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不得低于70%)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7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其他企业排放限值(2.0mg/m3)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1~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敏感点高新区公租房南苑、高新区公租房北苑昼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 车间、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300m2)、危废暂存间(25m2) | 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300m2)、危废暂存间(25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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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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