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富林洗车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市**富林洗车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409821N | 建设单位法人:柯亚盛 |
柯亚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油城二路文冲口高架桥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富林洗车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0-洗车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19-O8219-其他清洁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油城二路文冲口高架桥南侧 |
经度:110.869457 纬度: 21.6732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6-13 |
茂环行字〔2013〕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市**富林洗车场 |
****0902MA4YNNR4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富林洗车场 |
****0902MA4YNNR48L | 验收监测单位:茂****公司 |
****0900MA4UMC784L | 竣工时间:2014-08-15 |
2023-10-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05 |
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18--3230.asp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清洗油罐车 | 实际建设情况:清洗油罐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清洗汽车量约为45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清洗油罐车747辆 |
年清洗油罐车减少了3753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24年洗车数量台账,5月洗车52辆; 6月洗车59辆; 7月洗车63辆; 8月洗车75辆,因此,项目年清洗油罐车数量取月份平均值计,即(52+59+63+75)÷4×12=747辆/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需清洗的油罐车开至洗车工位,在人工进槽罐内清沉积物前,需抽出槽罐内的有机废气,油罐车抽出的气体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设备处理;然后使用清洁剂清洗槽罐内部,再用高压水清洗。清洗完槽罐内部再对槽罐车车体外部进行冲水,之后喷上洗车液,进行全车擦洗,再使用**冲洗干净后擦干,即为完成洗车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需清洗的油罐车开至洗车工位,在人工进槽罐内清沉积物前,需抽出槽罐内的有机废气,油罐车抽出的气体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设备处理;然后使用清洁剂清洗槽罐内部,再用高压水清洗。清洗完槽罐内部再对槽罐车车体外部进行冲水,之后喷上洗车液,进行全车擦洗,再使用**冲洗干净后擦干,即为完成洗车工作。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洗车及冲洗地面时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有资质单位设计的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沉沙+药剂进行化学反应+静水剂、絮凝剂进行化学反应+固液分离+活性炭滤塔的深度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不外排。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6-2003)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废气:清洗槽罐车前应将槽罐内的含有机化合物(VOCs)的气体抽出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7-2003)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固废:产生的清理槽罐车内残留物、浮油、浮渣和活性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措施,东、南及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洗车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至隔油池暂存,定期交由中国****公司****公司清运处置;项目下雨前十五分钟现场开启前期水阀,前期雨水进入隔油池暂存,定期交由中国****公司****公司清运处置;下雨后十五分钟关闭前期水阀,经观察井确认雨水水质达标后开启后期水阀,让地面雨水进入厂区雨水系统。 废气:清洗槽罐车前将槽罐内的含有机化合物(VOCs)的气体抽出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固废:清槽罐车内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收集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噪声:清槽罐车内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收集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
废水:生产废水由在厂内处理后回用改为了交由中国****公司****公司清运处置,因此降低了环境风险,是对环境有利的变动。 废气: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取消了光催化工艺,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和《关于印发**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要求,光催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已不建议使用光催化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了有组织排放,是对环境有利的变动。 固废:项目取消了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故项目没有深度处理系统的浮渣和污泥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要做好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的防患对策与应急预案,在洗车台建围堰,降低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制定风险事故的防患对策与应急预案,在洗车台建围堰,降低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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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活性炭吸附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16~1.07mg/m3。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ND~0.29mg/m3。本项目有组织生产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北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6.1 ~56.6dB(A),夜间41.6 ~42.4dB(A);东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7.3dB(A),夜间43.8 ~44dB(A);南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5.1~55.6dB(A),夜间42.4 ~42.5dB(A);西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6.7~56.8dB(A),夜间41.9 ~42.2dB(A)。北面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项目符合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质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清理槽罐车内残留物、浮油、浮渣和活性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清槽罐车内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收集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在洗车台建围堰 | 已在洗车台建围堰;****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规定,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要求,防渗层采用2mm厚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保证地面无裂痕,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盛装容器密封储存,耐腐蚀,不渗漏,并进行定期检查。日常管理中建立危废管理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的贮存期不超过1年,分类分区存放,专人看管,双锁锁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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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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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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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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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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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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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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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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